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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科书选用的公开、公正问题
无论国家为学生有偿还是无偿提供教科书,对于出版商而言,由于规模效益,教科书出版的利润都是十分具诱惑力的。为此,他们情愿付出高额资金进行“促销”。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免费赠送样本、辅助教具,义务为学校添购教学设备,以开会名义请校长、老师吃饭、旅游、赠送礼品甚至用现金行贿都是业界惯常使用的手段。而高价赠品战、金钱行贿战之所以奏效,究其原因,在于选用过程不够透明,制度不够完善。对此,许多国家、地区是以制定严格、详尽制度、法规的方式加以限制的。
美、日本、大洋洲等国家和地区的教科书编写、审定和选用互相分离,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法规作保障。这些国家和地区在教科书选用期间都会举办多种规模的教科书展示会,面向学校、教师乃至家长展示候选教科书及对专业人员对它们所作出的评价。
例如,为了规范教科书刊行者的行销行为,日本采取了基于“垄断禁止法”制定相关法轨、由文部科学省予以政策指导、教科书行业建立自律机制等措施。
我国香港地区教育署每年都向学校发出《学校选用课本及学习材料须知》,让各校校长交全体教师传阅,以作参考。其中,有关确保公正选择、避免利益纠葛的内容有:
1.科目/主要学习领域/幼稚园课本委员会的成员应申报在挑选课本及学习材料的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任何利益冲突,或尽可能避免与该等利益冲突有任何关联。
2.针对出版商提供的捐赠,《须知》则要求:
①学校不应容许出版商的捐赠或任何形式的利益影响课本的选择,以免学校须向出版商有所回报。
②学校只可接受出版商供教师使用的课本赠阅本和教师手册,及辅助教师使用课本的教学资源,例如挂图、投影片、录音带、电脑软件。
③学校不应收取出版商提供的任何捐赠或利益。如在特别情况下,学校认为有必要接受捐赠,则必须具备充分理据,并记录在案,及得到校董会的批准。
④基于增加透明度和问责的原则,学校需设置捐赠册,以记录2及3段所述的一切捐赠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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