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义务教育课程网 >> 教材研究 >> 学科教材 >> 文章正文
课程目标建构与历史教材编写
作者:白月桥    文章来源:《历史教学问题》2004年第三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18

 

我国最新一轮的课程改革所制订的课程文件,称之为“课程标准”。课程标准和建国以来的课程文件相比,有多方面的变革,可谓新一代课程文件。新一代历史课程标准最重要的本质性的变革,就是建构了符合时代特点的,体现最新课程理论的课程目标。课程目标是课程的核心,要编写与历史课程标准相配套的历史教材,必须全面深刻的研究理解课程目标,对课程目标要有科学深刻的认识。

在我国课程教学改革的时代潮流中,在课程教材多样化的形势鼓舞下,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编著的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历史教材,已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以供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区使用。为编写符合课程标准的新一代历史教材,我们特意对历史课程标准特别是其中的课程目标,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笔者是这套教材的主编。现就我们全体编者,对课程目标的认识及其在教材中的体现设计,作以简要介绍汇报,以求得同行的批评指教。

一、新中国课程文件的变革历程

任何国家编写任何学科教材,都必须依据教育政府部门制订的课程文件。我国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就明确规定:“《标准》是教科书编写的唯一依据。教科书编写要认真研究《标准》,领会《标准》的基本精神。”因此,要编写与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相符合的历史教材,就必须深入理解新型课程标准的改革思想及其特点,而要理解新课程文件的思想特点,就必须和我国以往的课程文件相比较,研究建国以来课程文件的规定内容、结构特点及其变革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我们来不及研制新的历史课文件,小学曾颁布过“历史”课程暂行标准(草案),这且不论。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教育部于1956年、1957年、1963年、1978年、1980年、1986年、1988年、1996年、2001年,先后制订颁发了12个不同名称的中小学历史课程文件。课程文件的制订,宏观受国家社会政治经济、中宏受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微观受教育教学理论三种因素的制约影响,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受这三种因素的制约影响,我国教育部制订颁布的10多个课程文件,总体来看可分为三个大的历史阶段,各具不同的文件名称。除文化大革命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外,我国文化大革前的课程文件及文革结束后初期的课程文件称为“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文革结束后,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课程文件的名称改为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从20世纪晚期开始的新一轮课程改革新制订的课程文件,名为课程纲要和课程标准。我国20世纪80年代之前制订的中小学教学计划和各科教学大纲,其中包括历史教学大纲,为第一代课程文件。这代课程文件,是在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在课程管理体制集中统一的历史时期,在当时的教育理论研究水平的基础上制订的。就教育理论来看,这个时期我国只有教学论而没有课程论,因此这个时期的课程文件称之为中小学教学计划和历史教学大纲。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从宏观来看我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外进行改革开放,这时期我国的教育理论特别是课程学理论有了极大发展,对集中统一的课程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有了地方安排课程,中小学课程教材开始多样化,所以,这时期国家教育部制订的课程文件命名为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这是第二代课程文件。从上个世纪晚期开始的,现在正在逐步推广的新一轮课程改革,教育部新制订的课程文件,称为课程改革纲要及其指导下制订的学科课程标准。这是第三代课程文件。第三代课程文件,是在世界人类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知识经济崛起,我国政治经济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素质教育深入发展,课程教学理论研究空前深入的历史背景下制订颁布的,是新一代课程文件。

在各不同历史时期制订的课程文件,其中包括以往的历史教学大纲和今天的历史课程标准,不仅其规定的项目内容不同,字数多少悬殊,而且其术语概念的运用也不相同。因此,随着课程学、教学论和教学心理研究的深入发展,必须对其中的概念重新加以厘定,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实施新一代历史课程标准,编写出与新标准改革精神相一致的历史教材。

二、课程目标相关概念的厘定

新中国成立,1956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名义颁布了第一套中小学历史教学大纲(草案)。这套大纲草案的制订借鉴了原苏联的模式,课程文件的名称也是从俄文翻译而来。新中国的第一套中小学历史教学大纲的内容结构较简单,主要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大纲说明;第二部分为教学大纲,即各年级历史教材的内容纲目及其课时分析。这时期的大纲没有使用教学目的要求的概念,只不过在以长篇文字说明历史教学的重要意义及其内容方法中,包含着对历史教学任务的解释。这种历史课程文件的格式一直沿用到1963年。

1963年中小学历史教学大纲规定的项目内容及其使用的术语概念,有了新的改革变化,大纲的内容结构也变得复杂,其中包括“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教学中应注意的方法”以及教科书“编、章、节”三级标题的名称等。中小学历史教学大纲如此,其他学科教学大纲的结构模式和术语概念也差不多是这样。这种变革,是因为我国经过1958年教育改革降低了教育质量后,急需提高教学质量,课程文件的改革与当时的教育形势密切相关。

20世纪80年代之前历史教学的“目的、要求或任务”,通常概括为2项,即传授知识和进行思想教育。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制订的历史教学大纲,对于教学的任务通常概括为三项:即传授知识、进行思想教育和培养能力。今天新的历史课程标准,则把以前的目的任务改为课程目标,课程目标的内容规定为三个层面:一、知识与能力;二、过程与方法;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每个层面各包括若干条更具体的要求。

这样,在我国以前的各科教学大纲、学科教科书以及教学参考书中,教育目的、教学要求、教学任务、教学目标,这些术语概念几乎是通用的,而且使用率极其高。但是,关于课程目标的术语概念,却从来没有使用过。随着我国课程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教育领域各学科理论研究的综合化与细分化的并进,特别是课程论学科的兴起,新一轮课程改革新制订的各科课程文件,都把“课程目标”作为独立的一部分来规定。这是我国课程文件的一项大变革。为了更好地贯彻新课程标准的改革思想,我们有必要把这些相关术语概念重新加以厘定。概念是事物本质的反映,概念不清,笼统模糊,自然无法实施。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我来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姓名: E-mail:
评分: 一分 二分 三分 四分 五分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