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次全国教育督导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总结交流教育督导工作经验,进一步认清形势,研究今后教育督导工作的思路和主要任务。
一、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回顾
我国教育督导制度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恢复,20年来督导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在探索和实践中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制度,对我国普及义务教育和发展基础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保障了“两基”历史性任务的完成。
1986年我国颁布了《义务教育法》,提出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到二十世纪末全国实现“两基”目标。2000年我国实现了“两基”,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这其中“两基”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制度为“两基”目标的实现做出了重要贡献。
截止2002年,全国还有431个县没有实现“两基”,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本届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提出西部地区要在2007年实现“两基”的目标。2004年国家启动了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投资100亿元用于农村7700多所寄宿制学校的改扩建工程。为推动西部“两基”攻坚目标的如期实现,国家教育督导团出台了《关于加强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过程性督导,建立评估验收公示制度。同时,国家和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建立了对372个攻坚县“两基”实施情况进行监测的制度,变一次性验收为经常性评估。2003年和2004年,国家教育督导团先后组织国家督学近50人次,对西部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基”工作进行了过程性督导,今年10月还将对6个省进行督导检查。三年来国家教育督导团对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督查了一遍。
(二)推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新体制的落实和完善。
2000年我国开始进行农村税费改革,2001年国务院决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督导部门围绕这个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贯彻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专项督导检查,开始了对建立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探索。
建立对县级党政领导教育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2003年9月,国务院在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都明确提出:“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促进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决定》精神,200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贯彻执行,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了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的具体办法,开展了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工作初见成效,如广东省通过对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推动了基础教育一些老大难问题的解决;安徽、湖南、陕西、山西、广西、河南等地这项工作都做得很好。
(三)促进了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近年来,督导部门紧紧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调研,充分发挥了督导功能,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为推动教育问题的解决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两年来,国家教育督导团分别开展了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等5个专项督导检查,共组织国家督学和专家130多人次,督查了32个省次。今年下半年还将对教育经费、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四)推进了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目前各地已基本建立起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在监督和指导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有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态势。各地也涌现出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需要进一步总结和推广。
(五)建立了义务教育监测制度。
2002年教育部启动了义务教育监测工作,由督导办负责,连续三年在全国选择的60个义务教育监测项目县开展监测工作,客观地反映了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义务教育的实施水平,为上级部门了解情况和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多年来教育督导工作在实践中创造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形成了自己的特点:一是教育督导是对教育工作实施行政性监督的制度,是推动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和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机制。二是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是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模式,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都必须坚持这种模式。三是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是教育督导的重要工作方式,对政府和学校的教育工作既进行全面、系统的常规监督和指导,又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入的专门检查,才能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功能,更好地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
综上所述,教育督导是我国现代教育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只有决策和执行是不够的,对决策和执行情况必须严格监督,对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必须科学评估。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现代教育管理的重要标志。实践证明,哪个地方的教育督导工作开展得好,哪个地方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就会得到有力的促进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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