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新课程教材,认真做好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和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史学、新闻学、文学等第一批9种教材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启动第二批20种左右教材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力争在2010年之前,完成150种左右的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编撰任务。继续抓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继续分期分批分层次对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进行系统培训,五年内全部轮训一遍。
要以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为重点,努力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力争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重点学科体系,带动整个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2006年要启动“211工程”“十一五”建设,扎实推进“985工程”二期建设。
第五,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教育质量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师质量的提高。不断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全心全意依靠人民教师队伍,坚定不移建设好人民教师队伍,要着力于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当前,我们面临着进行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调整、全面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的有利时机。要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今后一段时间,农村小学和初中学龄人口将逐年减少,要结合我国中小学教师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调整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师质量。一要严把新聘教师入口关,全面提升教师教育层次。对农村学校急需补充的新教师,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严格实施公开招聘制度,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要通过有效的办法,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当教师。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切实提高教师教育的质量。二要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择优聘用。通过深化教师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把广大教师内在的积极性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起来。要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待遇和地位,增强教师队伍的吸引力。三要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城市、县镇公办学校教师要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至少任教一年,并作为晋升高级职务、参评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从2006年开始组织大批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选派大学生到农村支教,建立“农村教师特设岗位”制度。探索建立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的有效方式,保证农村学校能够补充到高素质的新教师,进而形成良性循环。四要通过有效的培养培训,使现有教师的素质、能力和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认真实施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加大力度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实施,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和技术手段,大力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五要切实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倡导“用爱和责任办好教育”,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要高度重视各级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高等学校要坚持人才强校,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术大师和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一批能够承担国家重大任务、参与国际竞争的创新团队。深入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完善学科带头人加创新团队的组织新模式。要全面推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度,建立完善符合高校教师特点的评价制度和薪酬制度,进一步深化高校内部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激发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六,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制度创新。
要继续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以更大的气力推进改革,破除不适应发展需要的体制和机制的束缚,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的长期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加快形成有利于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要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和服务。不断巩固和完善这些年来业已建立的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新的管理体制。要调整完善各级政府的教育管理权责,发挥各自的积极性。按照构建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强化和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型职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彻底改变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理顺政府、学校与社会的关系,构建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民办教育,鼓励探索多种途径发展教育的新模式,促进教育多样化发展。不断把教育改革向纵深和微观层面推进,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特别是要通过改革把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
进一步推进教育立法工作,努力推进“四修五立”;修改《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现行的教育法律,制定《学位法》、《考试法》、《学校法》、《终身学习法》、《教育投入法》。要健全教育法律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法治化的教育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健全学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2006年要全力推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尽快颁布实施,积极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加快《教育法》、《学位法》修订进程,做好《考试法》和《学校法》起草工作。要改革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建立健全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对学校科学有效的督导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对教育实施状况的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
坚持教育面向世界,不断扩大教育的对外开放,增强我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积极推动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向全方位、多领域、高层次发展,继续与有关国家建立稳定的工作磋商机制,深化与外国的学历学位互认成果。进一步推动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强强合作、强项合作。继续加强与国际组织的教育合作。改革和完善国家公派留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派力度,努力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回国服务。大力加强来华留学教育工作,扩大规模,提高层次,保证质量,增加来华国际学生攻读学位的比例,努力使我国成为亚洲的外国留学生主要目的国。加快汉语走向世界的步伐,加强境外“孔子学院”的建设,力争使对外汉语工作实现重大突破。完善涉外法规,建立对外国教育质量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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